关于开展2022年“我们的清明·文明缅怀”
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倡议
各级党组织及全校师生:
为深入贯彻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祀保障工作,实现平安清明、绿色清明的目标,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我们的清明·文明缅怀”清明节祭扫活动,现向各级党组织和全校师生发出倡议: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清明节祭扫高峰期具有“短时间、大流量、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现阶段,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四方责任”,严防师生清明祭扫活动中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平安有序
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
导师生自觉遵守《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禁止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抛撒祭祀用品区域的通告》(佳政规【2020】5号)划定的城市道路、街路口、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禁止区域内焚烧祭祀用品。
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文明祭扫
按照省民政厅《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
求,扎实开展“三个一”活动。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组织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方式缅怀故人,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治丧,弘扬绿色文明殡葬新风。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领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保障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请各单位于4月7前将具有特色的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宣传部邮箱(要求言简意赅、图文并茂)。
邮箱:xcb8911@163.com
联系人:孙成心
电话:8618871
佳木斯大学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