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
(2024年第4期)(总第198期)
佳木斯大学党委宣传部编 2024年2月26日
目 录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在京召开 1
2.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5
3.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9
4.《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1
5.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30
6.习近平:在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38
7.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41
8.《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 45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在京召开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4日在京召开。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全党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明确目标任务,突出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与做好开局之年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明显成效。
习近平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意见落实,形成长效机制。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固本培元、凝心铸魂,进一步打牢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要持续推动解决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整治、建章立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要持续改进作风,落实“四下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持续抓好落实,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更好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主题教育取得的明显成效,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蔡奇指出,这次主题教育之所以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直接领导、全程指导、示范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并作动员部署,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相关文件,围绕主题教育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多次实地考察调研,对主题教育提出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蔡奇强调,这次主题教育为新时代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积累了新经验,主要包括: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服务中心任务、力戒形式主义、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等,要注意总结好、运用好。
蔡奇指出,要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夯实全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要激发全党创造活力,把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上来。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运用好“四下基层”经验,把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要严明党的纪律,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要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李干杰主持会议,李书磊、姜信治和苗华出席会议。
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部分企业和高校,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央巡回指导组和省级巡回督导组组长、副组长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从去年4月开始,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目前已基本结束。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意见》、《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建立健全同宏观政策、区域发展更加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协调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要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要紧扣制约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突出问题,围绕创新要干什么、谁来组织创新、如何支持激励保护创新,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强、王沪宁、蔡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统筹好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立足各地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发挥优势地区示范引领作用。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边界,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一些探索性但又十分紧迫的改革举措,要深入研究、稳慎推进。
会议强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抓住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推进全面节约,加快消费转型,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要健全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为绿色转型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党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基础性投入,根据地区人口数量、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力量。要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会议强调,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聚焦主体协同、要素配置、激励约束、开放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要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创新的不同规律,分类加强制度设计,重大改革试点先行。要加强系统集成,对新出台的举措、新制定的制度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科学谋划新起点上改革工作,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为新征程开局起步提供了动力活力。推动党的二十大部署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研究通过一批重要改革文件,集中力量解决高质量发展急需、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责配置,中央层面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加强对重点改革任务的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又一个重要年份,主要任务是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要坚持用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应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要继续抓好有利于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保障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的改革举措,集中解决最关键、最迫切的问题。要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聚焦妨碍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推进方式,突出改革问题导向,突出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改革举措要有鲜明指向性,奔着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去,改革味要浓、成色要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抓好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和落实,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开拓奋进的浓厚改革氛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习近平
一
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要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
60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三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五
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六
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我们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八
无论是党委换届还是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都要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要保证基本群众代表比例,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要挤占应该给基本群众的名额,不得搞偷天换日、移花接木的欺骗手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不能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政治权力!
(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
九
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的讲话)
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一
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二是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五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可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六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五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讲清楚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六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2021年11月5日在参加北京市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时的讲话)
十七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八
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2022年12月19日《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十九
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023年3月1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二十
“第二个结合”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更重要的是,“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有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要论述的节录。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0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第四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史明理。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学史增信。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三)学史崇德。教育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
(四)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
第五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四)坚持统筹谋划、开拓创新;
(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六)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第六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在党员学习教育中,应当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工作,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三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
第十条 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二条 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第十三条 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第十四条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第十五条 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第四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
第十六条 党员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
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第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党史学习内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设置党史课程。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史课程。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史。
第二十条 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 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精心设计展览陈列、红色旅游线路、学习体验线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
第二十二条 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纪念工作,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办好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开展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烈士纪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 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用好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充分发挥文献档案、红色书信、革命诗词等教育价值,鼓励各地利用公共空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党史网站(频道)、网上纪念馆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打造党史融媒体作品,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
第二十四条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活动、读书活动等形式,发挥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提供资料支持。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加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完善党史精品课程库,利用网络平台、线上课堂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
第二十七条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第二十九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严禁以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硬性摊派征订辅导读物、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军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学习党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2021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取得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加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将制定出台《条例》列为重点项目。
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条例》稿。2024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月5日,党中央发布《条例》。
《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二是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三是深刻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四是落实党章规定,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好衔接,保持一致,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时效性。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答:《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原则和对象等内容。第二章“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主要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党委(党组)职责、基层党组织职责等内容。第三章“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规定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历史结论和领导同志重要论述、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正确党史观等内容。第四章“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主要规定党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活动、学校思政课、红色资源、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媒体宣传、基层宣传宣讲等内容。第五章“保障和监督”,主要规定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纪律要求、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检查、评估和奖惩等内容。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内容。
问:《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学史明理。强调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二是学史增信。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三是学史崇德。强调教育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四是学史力行。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
问:《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作了哪些规定?
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刻总结百年党史得出的宝贵经验和重要结论。《条例》明确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条例》对中央有关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这些规定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问:《条例》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应突出哪些内容?
答:《条例》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摆在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强调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强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对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和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认真学习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强调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问:《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作了哪些规定?
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要包括党员自学和组织学习两种方式。在党员学习方面,《条例》规定党员应当根据自身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史。在组织学习方面,《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纳入学习计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基层党组织应当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围绕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条例》对用好学校思政课渠道、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开展好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宣讲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问:《条例》在树立正确党史观和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唯物史观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必须树立正确党史观。《条例》明确规定,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对于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
问:《条例》专设“保障和监督”一章,有哪些要求?
答:围绕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从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检查评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科研支撑方面,强调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学科保障方面,强调要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人才保障方面,强调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经费保障方面,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检查评估方面,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定期开展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问: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党中央印发《条例》时,对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内容。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也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狠抓制度执行,将《条例》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在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龙年春节即将到来。今天,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辞旧迎新。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向大家致以节日的美好祝福!向全国各族人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拜年!
即将过去的癸卯兔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以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战胜多重困难挑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年来,我们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果断实行新冠疫情防控转段,推动经济恢复发展,经济总量超过126万亿元,粮食总产再创新高,就业、物价总体平稳,放眼全球仍然是“风景这边独好”。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新的步伐。成功举办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我国体育健儿创造良好成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以赴应对自然灾害和推动灾后恢复建设,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我们积极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和外部势力干涉,有力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变乱交织的世界增添确定性和正能量,展现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回顾一年来的拼搏奋斗,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既是中国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光明之路,也是促进世界和平和发展的正义之路。只要我们坚持道不变、志不改,一以贯之、勠力同心,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中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迈向成功的彼岸!
同志们、朋友们!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披荆斩棘、一往无前。
同志们、朋友们!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具有刚健威武的雄姿、勇猛无畏的气概、福泽四海的情怀、强大无比的力量,既象征着五千年来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奋斗进取的精神血脉,更承载着新时代新征程亿万中华儿女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坚定意志和美好愿望。甲辰龙年,希望全国人民振奋龙马精神,以龙腾虎跃、鱼跃龙门的干劲闯劲,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龙年吉祥!
谢谢大家!
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6日,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许勤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部署,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筑牢政治忠诚、夯实思想根基,感恩奋进、担当实干,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为强国复兴伟业作出龙江更大贡献。
中央第四巡回指导组组长盛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中央第四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周树春,省政协主席蓝绍敏,省委副书记张安顺出席会议。
许勤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主题教育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刻总结主题教育的成功经验,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为我们更好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许勤强调,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第四指导组、第四巡回指导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通过主题教育,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筑牢了紧跟核心、矢志奋斗的政治忠诚;更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了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的政治自觉;更加振奋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高了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的能力本领;更加树牢了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主动;更加强化了勤廉务实的政治本色,进一步锤炼了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全省干部队伍展现新面貌,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
许勤指出,全省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直接领导、全程指导、示范引领,是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第四指导组、第四巡回指导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要运用好“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服务中心任务、力戒形式主义、以上率下示范引领”这五条党内集中教育积累的宝贵经验,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许勤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推动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作风,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抓好落实,更好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振兴发展实际成效。要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政治自觉,不折不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胸怀“国之大者”,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政治,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不断提升国家战略支撑能力。要汇聚奋斗力量,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树牢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担当作为、激发创新活力,团结一心开创发展新局面。要站稳人民立场,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盛茂林指出,黑龙江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各项重点措施,坚持不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实干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主题教育总结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学铸魂,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心见行。坚持以学增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智慧、提升能力、提高本领,切实担负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坚持以学正风,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扎实开展纪律教育,锲而不舍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以学促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第四巡回指导组成员,现职省级领导同志,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地)、县(市、区)设分会场。